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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转破产暨船舶企业破产专题研讨会在南通召开
时间:2018-7-14 浏览: 4073
2018年7月14日,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转破产暨船舶企业破产专题研讨会在南通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关丽,省法院副院长褚红军、李玉生出席会议并作发言。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出席会议并致辞。
杜万华副主任在主旨演讲中指出,面对美国政府挑起的贸易战,要坚持全面开放的基本国策,保证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要坚持创新发展,保证科技创新转化成新的生产力有渠道、有措施、有保障;要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完善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国家和地区,共同应对贸易战给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的困难。杜万华副主任强调,在贸易战背景下,涉贸易战的相关企业的破产问题,应当根据目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思考对策。要将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要按照不同的行业,建立起一批能够挽救企业的企业;要加快破产管理队伍建设,尽快实现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和工作规范化;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共同做好贸易战背景下的破产审判工作。
夏道虎院长在致辞中指出,在新时代背景下,破产审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求关系动态均衡,这对破产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江苏法院扎实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依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实践探索,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与审判质效,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努力成为产能化解的坚定推动者、金融安全的坚定维护者、重大战略的坚定支持者、社会稳定的坚定守护者,推动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自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安徽、内蒙、辽宁、江西、河北、四川等地高校科研系统、法院系统、管理人系统共计30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围绕“执行转破产”、“船舶企业破产与跨境破产”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本次论坛成果丰硕,必将推动相关领域实务与理论深入发展。
(转载自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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