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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Nantong Bankruptcy Administrator Association)系经南通市司法局批准,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破产管理人机构自愿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南通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南通市司法局,业务指导部门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会员自律,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互助,整体提高会员履行管理人职责的能力;为有效发挥破产案件中的院府联动机制出谋划策,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协助会员做好企业清算、重整和破产类案件的管理人工作;构建管理人交流平台,加强管理人之间以及管理人与业务指导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防范管理人执业风险,提高管理人执业水平;代表全体破产管理人就行业发展中的事务与相关人民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为企业重整和清算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咨询服务。本会履行职责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审批或备案的,应当先履行相关内部批准程序后方可开展。

截止2023年1月31日,南通市破产管理人机构共有61家,其中律师事务所39家,会计师事务所19家,清算事务所3家。本会愿成为南通管理人内外沟通的桥梁,加强南通管理人队伍专业水平,加速优化南通地区执业环境,使管理人通过自身的专业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