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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院联合十部门出台文件 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

时间:2019-8-20       浏览: 3437      

为积极改善破产管理人履职环境,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深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8月20日下午,经市中级法院牵头组织,人民银行南通支行、银保监南通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部门会签出台《关于支持企业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见(试行)》,举全市之力携手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五大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领导受邀出席签署仪式。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主持仪式。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陆鸿行长、中信银行南通分行杨勇行长分别代表金融机构表示,将在全市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内全面学习、宣传、落实该文件,及时协助破产管理人履行财产调查等职责,切实发挥金融机构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职能。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蔡斌会长表示,各管理人将充分利用该意见赋予的权利,规范履行职责,强化自身建设,确保破产审判程序高效、有序推进。


银保监南通监管分局葛步明局长、市住建局王开亮局长分别代表文件签署部门表示,本意见是各职能单位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是服务南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地方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积极举措。各职能部门将坚决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确保破产处置工作顺利推进,为营造南通高质量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曹忠明院长表示,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各有关单位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着眼破产审判的专业性特点和破产事务办理的社会化需求,积极探索破产审判机制改革,逐步构建了“专业化审判与市场化推进相结合”的破产案件办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曹忠明院长指出,本意见的出台是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方位打造服务破产审判外部“生态链”建设的重要一环。本意见的签署,与前不久企业破产涉税联动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南通区域范围内破产法治共识逐步凝聚和形成。意见内容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体现了我国破产法中破产程序由法官主导向当事人自治转变的立法宗旨。希望各条线、各系统携手共进、攻坚克难,共同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取得新发展和新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南通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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