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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
时间:2022-2-11 浏览: 2792
为进一步深化破产审判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月10日下午,启东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勇军,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辉,清算与破产庭庭长朱志亮参加。南通市管理人协会秘书长韩建应邀出席并讲话,相关破产管理人参加会议。
吴勇军院长强调,今年是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破产审判作为营商环境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起来,并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管理人要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办理破产”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善于把破产个案的办理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破产程序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到维护债权人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发挥破产审判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办案进程。管理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破产案件的“难点”和“堵点”出实招、用实劲、见实效。配齐团队专业人员,保障管理人执行事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注重工作创新,提升资产处置的灵活性和变现率;借助联席会议破题开局,合力推进破产案件的办理进程。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凝聚破产工作合力。管理人要正确认识 “府院联动”机制的真正含义,找准自身在联动机制中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优越性,主动加强与法院、政府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在重大问题上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破产审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突出建章立制,力求常态长效。为提高执行事务的工作效率,管理人应善于将具体的工作流程细化并形成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态势。如建立管理人报告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增强工作开展的紧迫感、危机感,保证破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是勤勉忠实履职,培育精品案例。管理人要立足自身角色定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计划准确落实。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时刻关注破产案件办理的效果、进度和社会满意度。增强创新意识,借鉴先进经验,精心培育优秀破产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六是完善管理人制度,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加强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管理人工作机制,保持管理人履职的独立性、中立性,正确把握与法院、政府及债权人等之间的关系,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七是严守财经纪律,永葆清正底色。管理人作为债务人财产的守护者,必须保障管理人账户的资金安全,资金支取严格审核,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保持清醒头脑、杜绝利益输送。管理人只有永葆清正底色,处理破产事务才能不偏不倚,才能得到各方信服,破产程序也才能顺利快速有序推进。
会上,朱志亮庭长介绍了启东法院破产审判的基本情况,分析了管理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管理人履职完善的指导意见。与会破产管理人分别就在办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逐一进行了汇报。
韩建秘书长代表管理人协会向启东法院对管理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表示了充分感谢,并对管理人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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