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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4-25       浏览: 878      


        4月17日上午,如东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江苏法治报、南通报业集团、如东融媒体等多家媒体平台应邀线上线下参加发布会。

       会上,民二庭庭长王小荣介绍了2021年-2023年如东法院破产审判概况、破产案件特点、破产审判中的经验做法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民二庭副庭长陈庭庭通报了2021年-2023年如东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三年来,如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作用,积极能动履职,共受理破产案件155件,审结破产案件161件。通过破产清算,“恒发食品”、“东建纺织”、“鸿燊物流”等157家企业成功退出市场,闲置资产得以重新发挥效益;通过破产重整,“海天建材”、“银树食品”等公司重获新生,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增量空间。三年来共通过破产和强制清算清理债务17.58亿元,清偿债权3.59亿元,有效释放土地资源62.67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856人,清偿职工债权1089万元。南通海天建材有限公司清算式破产重整案例被评为“2022年南通市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下一步,如东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妥善推进重大破产案件办理,积极发掘破产制度价值优势,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破产司法保护成效再进阶,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

案例1

◉ 关键词

        执转破、府院联动、盘活资产

◉ 基本案情
        南通永润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润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1日,生产塑料制品,位于如东县曹埠镇工业规划区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法定代表人出走柬埔寨,公司停产多年,执行过中公司资产以460万元的价格流拍,执行程序陷入僵局。后经永润公司申请,本院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经审查如东法院于2020年8月26日裁定受理。经破产管理人依法对永润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后,发现永润公司负债高达7924605元,严重资不抵债。如东法院对永润公司资产状况再次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证土地虽然只有5.37亩,但相邻地块上的15亩土地有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可能,通过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如东法院与土地管理部门多次协调沟通,明确了若买受人的投产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相邻15亩土地可以作为工业用地出让,投资人对此产生浓厚兴趣积极参与网络竞拍,通过154次竞价,最终以 1021万元成功变现。
◉ 典型意义

        本案系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下成功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和价值的典型案例,通过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深入挖掘破产财产隐藏的价值,资产从无人问津到纷纷竞拍,实现了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提高了债权受偿比例;从经济效果来看,买受人快速投产且实现了应税销售3000万元,因此本案也是通过破产程序高效盘活僵尸企业存量资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镇经济建设的一个缩影;从社会效果来看,化解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例2

◉ 关键词

        清算式重整、府院联动

◉ 基本案情
        南通海天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老牌水泥生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2020年9月,如东法院裁定受理海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海天公司虽然债务规模大,但仍在生产,职工人数较多,一旦停止经营将引起一系列的矛盾,为解决职工大面积失业造成的不稳定因素、机器设备长期闲置贬值等问题,通过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东法院批准海天公司在清算阶段持续生产。在海天公司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海天公司具备完整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如东法院认为海天公司具有再生潜力,于是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帮助海天公司办理了水泥许可证的续期和港口经营许可证,为海天公司重整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6月,如东法院依法裁定海天公司进行清算式重整,招募重整投资人,制定“清算式重整”方案 。2022年7月,清算式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如东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海天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海天公司“清算式重整”的成功,最大化实现了破产财产的变现,最大化维护了债权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 典型意义
        该案体现了法院拯救危困企业的破产审判理念,让企业“破产不停产”“救治与生产两不误”。本案中,海天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如果直接走破产清算程序,即使将公司资产全部处置,也不够清偿债务,于是采取一边帮助企业维持生产经营,一边为企业寻找“下家”,争取重整可能。充分运用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帮助海天公司办理了水泥许可证的续期和港口经营许可证,为海天公司重整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指导管理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算式重整”方案,将海天公司生产厂区内资产与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相剥离,并与附随于海天公司的生产资质组成海天公司的重整标的,将重整标的以转让海天公司100%的股权的形式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海天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圆满成功为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作出有利示范,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经济秩序和就业稳定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案例3

◉ 关键词

        合并破产、府院联动
◉ 基本案情
        南通龙廷劳护用品有限公司、南通护佑手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廷、护佑公司)系主要从事针织手套生产、销售,劳保用品销售等。2021年5月8日,如东法院受理了龙廷、护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因两公司系关联企业,在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情况下,如东法院对两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因该破产企业建造在如东县曹埠镇上漫社区集体土地上,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亦未能取得合法产权。针对这一情况,如东法院通过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得到地方政府认可和支持下,另辟蹊径,决定通过设置“竞买后需拆除且上新项目符合属地产业政策要求”的限定条件、充分披露土地及建筑物现状的基础上,对地上建筑物进行现状拍卖,最终在司法拍卖过程中以730万元的价格成交。
        ◉ 典型意义
        在龙廷公司、护佑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两公司存在资产混同、人员混同、财务混同的情形下,依法推进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在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地上建筑物现状拍卖。同时及时转换思路,对过期设备采用无底价拍卖,实现价值最大化。该案通过府院联动,涉违章建筑、三峡移民职工等历史遗留问题均得到有效化解,抵押债权、职工债权、税务债权均全额受偿,普通债权清偿率高达49.76 %,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4

◉ 关键词

        预重整、重整、破产财产价值利用最大化
◉ 基本案情
        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银树公司)系从事速冻蔬菜加工业务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南通欣泰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市味聚泰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鲜禾食品有限公司系银树公司的关联公司。银树公司因出资人原计划引入的资金没有能够到位,导致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2021年1月4日,如东法院发出预重整登记通知书,对银树公司适用预重整程序,并依法指定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2021年8月13日,如东法院根据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对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继续指定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在预重整期间,为了使银树公司的资产得到妥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如东法院指导下,管理人将银树公司的资产委托给意向投资人进行管理,并与意向投资人签署协议并收取保证金。后因银树公司在重整期间持续亏损,经营及财产状况继续恶化,也无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4月11日,如东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终止银树公司重整并宣告银树公司破产。进入清算程序后,如东法院积极指导管理人妥善处置资产,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最终,原意向投资人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5289万元成功竞得银树公司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拍下资产后将资产无偿划拨给南通耕洋食品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苏耕洋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延续了原银树公司的速冻蔬菜加工业务,投入近2000万元,对银树公司原有设备资产进行各项改造升级,并继续聘用银树公司原有的工作人员,2023年累计已加工各类速冻蔬菜11000吨,实现销售收入近6000万元,实现了资产价值和人员价值的再利用。

◉ 典型意义

        本案从预重整到重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对破产财产恰当处置,实现了破产财产价值利用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利益。第一,通过预重整、重整,积极引进意向投资人,使得破产企业能够继续经营,保证企业设备能够正常运转,避免了设备长期闲置而贬值,员工、债权人的情绪也得到安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第二,依法处置破产企业财产,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利用。通过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为企业厂房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企业资产价值,为企业资产拍卖打下坚持基础。又通过抖音短视频和微信短视频平台以及包括腾讯、搜狐、新浪、网易在内的100家网站发布银树资产拍卖推介信息,吸引更多竞买人参与竞拍。最终竞买人以5289万元拍卖成交,竞买人仍然从事速冻蔬菜加工业务,继续聘用原有的工作人员,继续发挥企业厂房及设备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第三,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就抵押权人是否享有抵押权问题,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积极启动再审纠错程序,使得可供担保物权人以外的债权人分配的财产,增加了2500万元,极大地提高了普通债权人在本案中的受偿率,有效实现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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