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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规范化履职座谈暨实训破产管理人见面会

时间:2025-8-11       浏览: 224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崇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8月1日,崇川法院邀请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部分履职管理人代表召开规范化履职座谈暨实训破产管理人见面会。


崇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立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小燕,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新林,副会长王念、江平、蒋晓红等参加会议。


会议由崇川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达军主持。


金融庭员额法官苏冉通报了2024年度管理人的总体履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履职团队专业化、稳定化以及工作报告意识欠缺等共性问题,分别提出建议。

南通润德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新江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先后分享规范化履职经验和注意事项。参会管理人还就财产接管、信用修复等履职难题进行交流。


金融庭法官助理冒亚晶带领与会管理人深入学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置办法(试行)》。


王新林介绍了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升规范化履职的具体举措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12名参加崇川法院破产实训的管理人工作人员做了自我简介。


金融庭庭长陈五建就实训期间的工作和纪律分别提出要求。


陆燕红充分肯定了管理人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下阶段的破产审判和管理人履职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更好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准确理解“破”与“立”的价值。既要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帮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助力增强市场活力,也要坚守“当破则破”的法律底线,同时在“破”中防范重大风险。二是强化府院联动作用,充分认识“分”与“合”的关系。要将分立的破产程序和破产事务管理权,积极与税务、市监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融合,孜孜不倦去打通府院联动机制的堵点难点事项。三是要在法律规范局限性和实践要求高标准中不断寻求公平。面对破产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运用思辨思维寻求最大程度的公平,以回应法律空白。四是坚持“矛盾对立”到“矛盾化解”的基本理念。要把矛盾纠纷实际化解,作为办案和履职的根本追求,不断深化拓宽破产纠纷的解决渠道,助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崇川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强化对管理人履职行为的监督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崇川法院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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