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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破产法业务培训成功举办
时间:2025-12-17 浏览: 23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全市破产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12月12日下午,由南通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通市律师协会、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承办的“破产法业务培训”在南通市图书馆成功举办。南通两级法院破产审判负责人、法官、三家协会会员代表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陈燮峰主持。活动伊始,陈庭长介绍了南通地区2025年破产审判总体工作情况。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艳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王作杰,南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袁霞,南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新林、副会长蒋晓红、秘书长韩建,南通市律师协会会长吴文彬、副会长郭艳妮,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方建华、秘书长张荣等出席活动。
本次活动非常荣幸地邀请到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娄爱华教授作《破产法中的合同问题》主题讲座,培训围绕破产法修订背景下,破产领域中解除、撤销、抵销的特别规定展开。娄教授从法律规定的渊源出发,对《民法典》规定的撤销交易、法定解释权、违约方解释权,“合同编司法解释”有关无效效果的条文、有关履行抗辩的条文、有关解除效果的条文,《破产法》规定的撤销清偿,《破产法解释二》规定的撤销效果、范围等进行了专业透彻的讲解。授课中,娄教授结合案例,深入剖析破产程序中的新型疑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学术盛宴。
协会会长王新林作培训总结。他指出,破产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持续深化专业研习,强化府院联动,共同推动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培训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培训内容聚焦实务前沿,为管理人提供了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的专业指导,对提升破产业务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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