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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信息公告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时间:2020-10-26       浏览: 5709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于2020310日作出(2020)苏0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太平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苏06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濠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太平洋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达到优质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太平洋公司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太平洋公司概况

(一)太平洋公司的基本情况

太平洋公司于1992511日经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9号天虹大厦4B座,法定代表人蒋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608305304X ,注册资本为11140.710249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为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0474.6851万元(持股94.0217%)、666.0250万元(持股5.9783%),经营范围为水处理工程施工建造及电子工程施工建造。

太平洋系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水处理专业服务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余年专注于水处理专业解决方案的应用与推广。

太平洋公司一直致力于市政给排水工程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工艺设计、工程建设与专业服务,拥有成功业绩千余项,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

太平洋公司设有企业院士工作站,专利产品70余项,软件著作权30项,先后承担了20余项省市级科研开发项目。该公司亦是市政供水和市政污水处理行业的知名品牌,荣获3项鲁班奖、1项市政金杯奖、30余项省市优质工程奖,并连续十余年荣获中国水网颁发的“中国水业优秀工程技术公司”、“市政水务工程服务年度领跑企业”等行业细分领域奖项。

(二)太平洋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太平洋公司名下有土地1宗,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51号,土地面积为10876.6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

2.房产:太平洋公司名下共有3栋办公房产和2套房屋(住宅),其中3栋办公房产坐落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51号,2套房屋坐落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纵大道东湖花园832DE,上述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3848.36平方米。

3.太平洋公司还拥有相关工程合同项下的可回收账款,但因涉及相关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售后服务以及未完成工程的后续施工等问题,尚无法确定最终可回收金额。

此外,太平洋公司还拥有专利技术若干。

(三)太平洋公司的负债情况

截止到目前,太平洋公司共有253户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769712737.96元。其中主债权为970390166.26元,从债权(担保债权等)为799322571.70元,这两者之间约有415亿元的债权存在主从债权重复现象,故将重复部分剔除后申报登记债权总额约13.55亿元。

太平洋公司初审公示的职工债权22,043,552.00元(最终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以管理人的债权确认报告为准)。

二、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太平洋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确认情况,或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4. 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如太平洋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南通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与本招募公告相关的内容同样适用。

6.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太平洋公司管理人。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近两年持续盈利。对前述财务报表出具审计结论的审计机构必须是最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而受到惩戒或处罚的审计机构;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等;

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确保太平洋公司在重整后能够持续经营;

5.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作为主意向投资人,可以另外的企业作为共同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6.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文件,视为其愿意依照本公告参与太平洋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所有遴选工作,愿意成为太平洋公司重整投资人;

7.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或者存在恶意收购嫌疑的,或者意向投资人系债务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直系亲属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投资人资格的遴选

1.遴选过程应公开、公正,并公平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2.遴选以保持太平洋公司存续和发展、实现太平洋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

3.管理人将在南通中院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对重整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资格(不限定人数)。

4、具体遴选办法、方式、时间另定。

(四)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资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系企业法人还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2、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以及受托人的身份信息材料;

3、意向投资人介绍材料以及相应的资信证明;

4、意向投资人重整资金来源的证明以及后续资金能够保证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的相关材料;

5、意向投资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6、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保证金的缴纳与没收、退还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同时,须向太平洋公司管理人缴纳50万元的保证金。一旦意向投资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后,该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按照重整投资程序处置。

意向投资人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函后,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日期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承诺函;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承诺函的,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如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则管理人将在发出未能入围重整投资人资格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退还投资保证金,在此期间不计利息。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账号:543074411137

(六)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含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88号德诚大厦四楼,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收件人杨婷,联系电话:18762751929

(七)截止期限

本次招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1116日(周一)17:00时止。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太平洋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太平洋公司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资重整。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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