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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会议

时间:2020-6-18       浏览: 2552      

      破产案件的办理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之一,也是提升营商环境排名的关键指标和现实短板。为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切实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529日,海门法院率先在全市召开破产管理人会议,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学权,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张敏,破产案件承办法官,21件破产案件承办律所负责人及相关律师参加了会议。



      张骥强调,办理破产案件对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凤”,需要法院与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为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管理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切实致力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管理人开展工作首先要强调效率,以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细致、紧凑,高效推动破产工作进程;三是管理人要注重简化程序,以“救病治人”的态度针对不用情况及时对症采取措施;四是管理人要勤勉敬业,尽职履责,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确认申请,确保破产案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法院的审判部门和执行局要经常性召开管理人会议,定期通报案件节点,力争年内将超2年以上破产案件清理完毕。



      吴学权对管理人工作的专业性和配合度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各管理人之间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缺乏主动性和节奏把握不准等问题,要求各位管理人以“快”为重点,抓节奏、抓结案、抓投入、抓联动、抓配合,会后一周内完成剩余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争取在年底前多结案,为之后的执转破工作和个人破产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会上,各管理人就各自办理案件的背景特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操作困境等进行了全面汇报,承办法官针对各案的汇报情况进行补充和说明,并对之后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各管理人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对于改进自身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开展方向有极大启发,也有信心与海门法院一起,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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