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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丨“万事好通”66条原文来了!
时间:2022-2-9 浏览: 4482
刚刚,南通市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6条。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高位统筹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制定《南通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亲自逐条研究会商“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以下66条干货满满、诚意十足的举措。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构建“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品牌,对标先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结合南通实际,现提出“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6条:
一、企业开办更便捷
1.开办企业“全程无纸化、不见面”。
优化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增设个人扫脸获取身份信息、电子印章应用和不见面银行开户等功能,实现企业开办在线“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公安、人社、税务、人行、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并行办结业务,对各环节实行“分钟制”管理,做到开办企业“全程不见面、材料免提交”。
2.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
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不用另外设立分支机构,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创业园、产业园、孵化平台等托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场所的,可实行“集群注册”。
3.企业场所证明“承诺即免交”。
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通过南通市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进行地址核验,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时,系统自动生成《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实现电子签名,全流程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4.企业变更登记“一次办”。
将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将一般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事项与税务部门个税征收整合为“一次办”,实现个人股权转让和个税征收信息自动交换;将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信息与后置审批部门共享联办,有效解决企业多头办、资料重复交、耗时长等问题。
5.营业执照“自助办”“掌上办”。
升级“办照一体机”,将自主办照逐步向全主体类型、全业务种类延伸;将全程电子化登记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延伸,接入“南通百通”APP,实现“掌上办照”;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提高审批效率。
6. 开设便利店“一件事一次办”。
整合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等事项,打通审批业务系统,实现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二、审批服务更高效
7. 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
梳理市县电子证照清单,发挥电子印章支撑作用,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实现电子证照实时全量归集,加快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联通,推进电子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
8. 一体推进“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和“南通百通”APP同步上线“通城通办”服务专栏,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横跨区域、纵跨层级“通城通办”。全域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业务线上“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打造“长三角+”通办模式,持续梳理“通在外”“外在通”办事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圈。
9. 提前介入环保服务,缩短环评审批时限。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与省级以上园区建立局地项目服务协同机制,在项目招引环节给予技术分析。对企业新、改、扩建的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报告编制后,提前对项目环评进行技术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立环评“服务专班”,实施“点对点”服务。
10. 实施进出口大宗散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
支持企业在进出口货物运抵前提前办理海关通关申报和单证审核等手续,货物运抵后如无海关查验,无需卸货至监管场所内存储堆放,直接在船边完成接卸提离或装船离境,压减在港时间,降低物流成本。
11. 建立进口民生物资“绿色通道”。
将保障民生供应的进口食品、农产品等货物纳入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上述货物需实施海关检查的,现场安排优先机检、优先查验、优先检验,实现“零延时”验放。
12. 提高出证认证服务便利化水平。
在出证认证窗口推行“预约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到即办”;企业自主打印终端一体机实现24小时服务;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业务采取“预审制”,实现在线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同时提供邮寄服务。
13. 深化跨关区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
推进实现集团内保税料件及不作价设备的自由流转,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免部分环节担保,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4.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简易管理。
对社会投资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保留9个必办事项4个可选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并行办理;符合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压覆矿、气候可行性论证等3项评估评价工作;项目所在地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5.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
将存量房合同网签、核税缴税、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收取登记费及颁发证书等流程,按照“一窗受理、网上流转、一个环节、税费同窗、半日办结”的承诺实现窗口服务。将水、电、气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的办件数据信息通过网络实时互联互通,实现业务联动办理。
16. 推行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
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简易注销,无需经过公告程序。
三、项目服务更精准
17.实行项目审批“前延”服务。
大力推行重大项目全链代办服务模式。在项目招商等前期论证阶段,涉审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对项目产业政策、能耗强度、排放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进行综合研判,为企业提供参考。对涉及到的审批事项,为企业提前开展辅导,生成个性化全流程项目“批前”服务清单,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降低企业报批成本。
18. 推进南通“万事好通投资合作热力图”建设。
通过“热力图”建设,介绍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营商服务环境,展示各板块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提供投资考察线路、资源要素供应、配套服务供给,搭建政府、企业供需互动平台,实现投资南通“一门进”、项目信息“一屏达”,确保24小时云招商不下线、线上线下招商互动发力。
19. 推进土地“成交即发证”。
优化办理流程,规划条件研究与产业发展协议制定、勘界等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实现无缝衔接、并联推进;提前介入并联审查,土地挂牌期内同步开展意向建设单位参与的项目策划生成、合规性审查等工作,推进成交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 推进土地首次登记“缴费完税即发证”。
精简申报材料,将地块红线、出让合同、交费凭证等材料通过内部线上信息互通,土地首次登记实现“零材料”办理,缴费完税即发不动产权证。
21. 优化道口开设审批服务。
在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增设道口审批专窗,做到“一窗受理”,解决道口审批多头跑的问题,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22.试行项目实质性开工保障机制。
土地挂牌前,由项目服务单位凭用地预审和规划意见,办理红线外市政公用、道路绿化占用、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事项,代拟摘牌企业预先交付相关费用(除按规定应由市政公用单位承担的费用外),推进项目拿地后即实质性开工。
23.深化数字化联合审图。
提升审图时效性和便利度,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互联网+数字化审图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相互联通;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予以豁免审图,强化事后监管;大型工程自图纸受理至完成技术性审查的时间压缩在10个工作日(不含施工图设计修改时间和审图机构复审时间)。
24.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一证办理”施工许可。
对县级以上重大项目,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核心,在取得用地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方案审查意见)、桩基审图意见,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后,即依法核发施工许可证。规划验线实行即报即验,缩短办理时限。项目根据施工图审查进度自动增加施工许可范围,不再另行核发施工许可证。配套建立“容缺后补”监管机制,各类监管与施工进度同步,所有必需的技术、管理等资料在竣工验收前补齐即可。
25.优化质监安监服务。
调整完善质监安监服务流程,在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及时开展首次质量安全现场服务,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
26.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享。
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地质灾害、洪水影响、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整体性、区域性评估,审批部门不再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间、环节和费用。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编制环评报告时可以直接引用区域评估编制依据、现状评价及园区公共评价部分的成果。区域能评获批的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当量值)且未纳入能评负面清单管理的项目可实行能评承诺制,不再进行项目能评。
27.提升办电用电便利度。
压降电力接入时长,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打通市工改系统与供电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供电业务系统,实行客户办电“一键审批”;减少企业电力接入成本,对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申请用电时,按照“政企共担”原则,电力外线工程电气、土建部分分别由供电企业和属地政府承担,无需用户出资;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
28.优化水气报装服务。
推广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市范围内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清理供水供气行业收费,免除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四、惠企便民更贴心
29.推行智能自助服务及移动应用。
集成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高频民生类服务,开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实现办事指南查询、自助申报和打印等功能,并向基层延伸,提供“不下班”“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推进公安、医保、公积金等移动应用开发,接入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实现更多服务“掌上办”。
30. 畅通掌上网上开票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率先试点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发票功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辅导全市所有新办纳税人会开具、能开具,可开具电子专票比例80%以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31. 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
新增对部分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满足规定条件后企业可申请及时挽回信用损失,通过“银税互动”助力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纳税信用贷款。
32. 压缩退税办理时长。
除低分类等级企业外,推行出口退税“快审快核快退”和“一月多退”。符合退税条件的,全市正常平均出口退税时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其中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2个工作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长压缩至6个工作日;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正常户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33. 精简涉税资料报送。
在办理税务登记、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税务事项应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明确的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推行“免填单”退税。
34. 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做实企业助贷服务窗口,开通“融资好通”一站式服务热线(88113333),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南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扩面增效,响应时间压缩至0.5工作日。充分发挥省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财政+金融”惠企政策效应,积极开展“小微贷”“苏科贷”“江海贷”“通贸贷”等专项财政金融产品信贷业务,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
35. 助力企业股权融资。
企业通过市金融局官网、“南通百通”APP等渠道提出股权融资需求,部门联合投资机构快速响应开展股权融资服务活动,5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建议。每年开展“江海创投行”路演等投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建立“上市导师计划”,点对点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对接更多机构资源,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36. 深化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
全面推行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接入“南通百通”APP,网上可办率达100%。拓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建设无人值守开标、智能辅助评标、全程电子见证的“不见面”交易体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见面”交易可办率超95%。
37. 创新公共资源服务举措。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深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提供投标担保服务金额超100亿元。推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回应,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38. 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
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采购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优惠扣除,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除履约保证金。
39.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护企行动。
升级“南通市特种设备智慧监察平台”,实现全市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全覆盖,推行特种设备企业开工告知、报检缴费、使用登记网上流转。实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质量会诊”式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调整电梯检验周期,降低企业负担。
40. 推出服务企业用工奖补政策。
每年给予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重点帮扶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初次来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招聘补贴500元/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企业输送初次在通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给予推荐就业奖励1000元/人。畅通奖补渠道,逐步实现网上办理。
41. 强化企业人才“一老一小”健康保障。
对在通就业职工家庭中的老人、子女,按照自愿原则,免费开展流感、肺炎等预防接种;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纳入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为适龄儿童免费提供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对有婴幼儿托育和老人照护需求的,优先入托或入住护理院。
42. 优化人才引进来、走出去服务。
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设立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联办专窗”,将2项许可业务的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实现走出去项目和外派人员备案审核“不见面”,审核时限由3个工作日改为即办制。
43.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鼓励各类人才来通就业创业,打造100个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放开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实施“百校千企万岗”青年人才招引工程,为企业提供“零成本”的赴外招聘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2000家用人单位赴市外100所高(职)院校举办招聘活动,设立校园招聘“南通日”,每年提供各类毕业生就业岗位不少于20万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
44. 设立江海英才医疗、出行“绿色通道”。
获得江海英才一卡通的企业人才,在通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等12家全市重点医院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六优先服务;在狼山景区、啬园景区、南通森林公园等11家特色旅游景区享受免票服务,市区乘坐长途汽车、铁路、飞机出行时,享受购票绿色通道,贵宾安检通道、休息室等服务。
45. 落实人口安居工程。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多主体投资、实现多途径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2022年不少于6800套(间),打造15个精品人才社区,为项目落地、企业招工提供良好用工居住环境。
46. 优化引航服务。
申请次日引航的电煤、粮油等重点民生物资船舶申请时间由原来的15:00延长到20:00。操纵性能受限的特种船舶,引航申请提前时间由原来48小时缩短到24小时。特殊情况,随时申请,随时引航。
47. 搭建惠企政策平台。
整合现有线上线下政策服务平台,在“南通百通”APP开辟市级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资源汇聚、政策宣传解读和管理兑现服务功能,线上线下联动。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需要现场审核的惠企政策,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
48. 保障项目环境资源要素。
通过实施减排工程、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和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挖掘总量潜力,建设总量调蓄池,统筹优先用于绿色低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及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对需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省、市级重大项目,且不涉及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前提下,可采取审批承诺制,由项目所在地及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后先行建设。
49. 提升12345热线办理效能。
全面提升12345热线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归并热线服务模式向“7*24”转变,实现网络渠道实时提供率95%以上,电话座席15秒接通率95%以上,服务代表满意率95%以上;办件按时签收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90%以上,综合满意度90%以上;市县标准化服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率100%,全媒体在线服务提供率100%,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席全市覆盖率100%。
五、市场监管更温情
50. 开展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
实施“旗舰领航”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从质量管理、质量基础、知识产权等方面,引导企业制订发展目标,锻造企业发展内涵,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育,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并向中小微企业拓展,新增2000人以上;在产业集聚区建立10个质量合作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完善“南通百通”APP上的“通通检”质量基础设施云服务模块,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信息免费共享运用。
51. 扩容专利预审快速通道。
推进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专利预审服务领域由智能制造装备和现代纺织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拓展。确保发明专利审查授权周期缩短85%以上。
52. 优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
建设中国海安(家具)快速维权中心,与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南通(家纺)快速维权中心形成3家“国字号”中心协同发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设立33个南通“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分中心,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
53. 提供知识产权“全链式”服务。
打造南通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查询、许可转让备案、质押融资需求登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全链条”服务。开辟知识产权融资绿色审批通道,确保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和专利质押登记。
54. 严查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违规行为。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查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水电气暖、交通物流、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不执行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坚持有举报必查,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回应。
55. 设立重点企业打假维权中心。
推进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组建专班、开通热线,建立健全融合作战、数据共享、联动预警、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出市跨省打假维权工作力度,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单式”打假护航。2022年2月底前挂牌运行,对企业诉求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56.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健全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强制措施、责令停业停产报备、“白名单”等重点企业立案审批五项制度,对证照管理、产品质量、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1个领域85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推行企业信用不见面“云修复”“掌上办”。健全信用预警提示和修复提醒机制,主动唤醒企业尽早重塑信用。
57. 创新“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模式。
实施分类分级“精准查”、内部整合“一起查”、部门联动“一次查”的融合监管,实现对诚信守法企业“非必要不干扰”。推进远程管控、移动监管、预警提示,实现对企业检查“非必要不现场”。涉企检查频次下降40%,其中重点企业降幅50%以上。
58. 建立企业环境监管豁免清单。
对重点优质企业建立“体检”制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精准指导,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符合条件的企业、工地纳入豁免名单,免予执行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违法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实现环境执法精准化。
59.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服务。
针对执法检查所列问题,监察执法人员主动提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清单”出具整改建议,组建各行业领域安全人才专家库,通过执法回访,为有需求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安全风险辅以专业技术支撑。
60. 试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对作出诚信承诺的重点优质企业,试行差异化监管,对诚信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主动指导和积极引导,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问题。
六、法治服务更规范
6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积极运用产业链+法律服务及企业合规治理等方式,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62. 依法严格保护产权。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中,依法准确界定责任财产范围,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被侵占、被挪用的财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63. 推进全域诉服改革。
对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一般当日予以处理反馈,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立案、申请、查询、咨询等服务“全市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推广建设“支云e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诉讼服务。
64. 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
推动支云破产管理系统迭代升级,依托信息化思维和方法破解破产案件审理难题。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根据破产案件实际审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破产中的困难。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健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暂停、限制、升降级和除名等配套机制。
65. 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效果。
简易案件3个月以内执结,复杂案件6个月以内执结,有财产拍卖案件12个月以内执结。执行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一律在15个工作日以内发放到位。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于3个工作日以内删除失信信息。
66. 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公司纠纷案件。定期发布涉中小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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